@合江市民,6月1日至6月15日期間嚴控各類噪聲!
為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安靜的學習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合江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的通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3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間,對各類噪聲源,除按照國家有關環境噪聲法規和標準進行嚴格控制外,采取以下措施。
(一)除搶修搶險工程外,嚴格限制白天(8:30—18:30)建筑施工噪聲超過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嚴禁夜間(18:30—次日8:30)建筑施工。居民集中區域和學校附近工礦企事業單位所產生的噪聲按此要求執行。搶修搶險工程,經備案方可施工,并對周圍單位及居民進行公告。
(二)禁止居民白天(12:00—15:00)和夜間(18:30—次日8:30)進行產生噪聲的室內裝修作業。
(三)禁止餐飲業及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產生干擾學生學習和休息的噪聲,居民集中區域和學校附近22:00后停止產生噪聲的營業活動。
(四)禁止加工業、電器、樂器及音像制品商店等排放超標擾民噪聲。
(五)禁止在縣城區、學校周邊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禁止產生高噪聲的商業經營、露天娛樂、集會集市等活動干擾學生學習和休息。
(六)禁止機動車在學校附近道路鳴喇叭。
二、在高考(2023年6月6日—8日)、中考(2023年6月10日—13日)期間,除執行前條規定外,非緊急搶險和救護等特殊原因,考場周邊必須停止產生噪聲的生產或活動,停止運行產生噪聲的裝置或設備。
三、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文化廣電旅游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合江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噪聲污染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嚴格依法查處。
四、舉報電話(中、高考期間)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0830—5229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