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5萬元 | 瀘州征集2023年度瀘州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工作優秀成果
11月23日,記者從瀘州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為有效提升瀘州城市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即日起,我市啟動2023年度瀘州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工作優秀成果征集申報工作,將對評出的優秀成果將予以表揚獎勵。
一、申報對象
社會各界(包括但不限于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個人等)以及在瀘州學習、工作、生活的外籍友人和來瀘州旅游的外地游客。
二、申報類別
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工作優秀成果須為2023年度完成,包括以下六個類別:
(一)展覽展示。能極大提升瀘州城市形象的綜合性推介、對外交流、展覽展示、文藝演出、演唱會、重大賽事等活動。
(二)建設項目。融入瀘州特色元素和文化底蘊,能充分體現瀘州實力、展示瀘州魅力的建設項目。包括城市門戶、城市窗口、城市空間塑造項目,城市重要建筑物、重要地段、關鍵節點實施的風貌塑造工程,歷史文化街區、城市地標建設、創意彩繪項目等。
(三)文化數字化產品。堅持正確價值導向,具有較強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對宣傳推介瀘州有積極作用能夠廣泛用于網絡推廣的視聽圖文類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宣傳片、歌曲、專題紀錄片、電影(微電影)、電視劇、動漫作品、文藝節目、精品劇目、短視頻、書畫、電子出版物、圖文作品、H5 產品、虛擬數字形象應用程序等。
(四)印刷作品。對提升瀘州城市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有較大促進作用的印刷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圖書、畫冊、折頁、和在中央主流報刊雜志發表的作品等各類印刷品。
(五)名優產品。蘊含瀘州元素、彰顯城市特色,能有效提升瀘州城市形象的各類農特產品、地標產品、工業產品、文創產品等。
(六)創新研究成果。對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具有較大促進作用的品牌建設和特色產業等方面的創新性研究成果。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負責。
(一)申報單位或個人填寫《2023 年度瀘州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工作優秀成果申報表》(見附件1)。
(二)申報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三)創作成果或成果印證材料(如圖片、網頁鏈接等)。
(四)能證明創作成果對瀘州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有積極推動提升作用的相關材料,如榮譽證書、新聞報道、傳播數據統計表等復印件。
四、申報要求
(一)自主申報。單位或個人自主申報的,直接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簽字用印)報市委宣傳部。
(二)推薦申報。區縣、市級部門(單位)推薦本轄區、行業、系統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申報的,由推薦單位審核后,將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均需加蓋公章)報市委宣傳部。
(三)申報成果無著作權糾紛,同一成果不得重復、多類別申報。
五、報送方式
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市委宣傳部306室,電子版發送至郵箱LZCSPJ2022@163.com。
聯系電話:0830-3090259。
六、獎勵方式
根據《瀘州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工作激勵扶持辦法(修訂)》(見附件2),將對城市品牌建設與傳播工作優秀成果實行以獎代補,予以激勵扶持。申報評審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每年度扶持優秀成果總數不超過20個,單個成果扶持金額不超過5萬元(稅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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